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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承揽、人力资源外包、劳务分包的政策来源
时间 : 2019-02-26 13:16 浏览量 : 282

在知识经济兴起的当下,“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已是大势所趋。相对于传统雇佣方式,“灵活雇佣”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共享经济、外包、独立承包等越来越多的新词汇冲击着人们对用工模式的认识。同时,人们对“灵活雇佣”的方式也出现了多种解读,而每一种解读的背后都有不一样的法律适用、保护力度与价值,下面咱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劳务派遣是目前企业最熟悉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不少企业通过劳务派遣解决了灵活用工问题,近年,国家又新修订了《劳动合同法》,用十一个条款对劳务派遣作了规范与限制。

在此,我们对劳务承揽、派遣、分包、人力资源外包从定义和价值两方面进行挖掘分析。


劳务派遣、承揽、人力资源外包、劳务分包的政策来源


劳务派遣、承揽、分包、人力资源外包的政策来源


①劳务承揽

“劳务承揽”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这一国家级政策。《意见》提及到“企业要规范非全日制、劳务外包、劳务承揽等用工” 。 “劳务承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②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在 2012 年 12 月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中被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2014 年 1 月 26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通过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较为严格地限制性发展。


③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虽然发展迅速,但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对劳务分包的相关规定只有:2005 年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和 2014 年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其中,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表明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独立法人的资格自主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劳务作业。《意见》明确规定所有建筑企业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劳务作业。


④人力资源外包

人力资源外包,有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文件来源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 号)提到的“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还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的“重点鼓励和扶持人才测评、猎头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和产品快速发展”。


劳务承揽、派遣、分包、人力资源外包的本质分析



①劳务承揽

劳务承揽是指企业将其内部非核心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承揽单位,由承揽单位按照企业的要求,自行组织安排人员以企业的场地、设备、技术和工艺流程标准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劳务承揽是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是一种业务外包的商业模式。简括地说,用工单位只是间接用人,不管人,更不给劳动者“名分”,而承揽单位是实际的用人单位,直接负责劳动者的各项管理,并承担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一切风险。


劳务承揽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其核心是以劳动力的精益化管理和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经营,去完成承揽的业务。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揽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②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机构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和劳务派遣机构从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


派遣劳动者受用工单位指挥监督,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派遣劳动者的接收单位因为劳动力的适用,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为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派遣劳动者获得就业岗位及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机构从派遣业务中获得经营收入。


简单来说,用工单位用人又管人,但不给劳动者“名分”。所谓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一般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③人力资源外包

人力资源外包简称 HRO,指的是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它强调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尤其是事务性工作的委托办理,发包方对员工没有管理权,不用承担用工风险。人力资源外包中,外包事务管理对象的员工劳动关系在发包方(企业),但在实操中,人力资源承包方往往以自己的名义对发包方员工的社保、公积金、薪资、个税进行代缴代发。


④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分包的一种,在建设工程领域相对于专业分包而存在,它实际上属于建筑领域中的一种劳务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指的是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劳务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企业,即利用低价和大量的劳动力资源,补充总承包商非技术工人缺乏的不足。


劳务分包的目的和标的是劳务提供,而非具体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只包工不包料”。具体包括有直接雇佣劳务、“包工头”施工队伍、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零散劳务用工四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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